日志正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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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夜里睡的够晚,躺下已12点多,两人都精神着,又点击了深夜热聊键,思路打开,话语绵密,一时刹不住。 从电影聊到小说,聊到写作,说自己的感觉感受。从《阴阳魔界》到《世界奇妙物语》到《死屋手记》,从斯蒂芬·金到索尔仁尼琴,到陀思妥耶夫斯基。从套路说到创意,从平凡说到超脱,说到艺术之梦,说到沉浸于艺术之梦的人生所能领悟到的美好、感动、痛楚与震撼……话题扯的够远,果然我们是夜半好聊友。 是你先睡着,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。白天被铁盒罐头割破的左手大拇指,伤口处还隐隐作痛,让手上的伤口也好好睡上一觉。梦里遇到一只小羊,它身上的毛像一团团棉花糖,一触即化,闻到了薄荷的味道。 2 怕接你的电话,却偏是你打来的电话。 电话里你说那稿子不行,写的不走心,心像长了草,要我改完再发给你。我一听头大:天,还要改! 不得不坐到电脑前,完全没思路,只能一点点捋着垄沟向前走,一直改到眼花头晕,改到不知都改了些什么,总算完成。赶紧的给你发过去,随稿附上一句:就改到这儿吧! 你爱较真,弄不好还得改,我惟有暗暗祈祷。 3 看考里斯马基的《升空号》和瓦尔达的《功夫大师》,两位导演抛开世俗目光,坚持自我表达,使其作品拥有了自由宣泄,不躲藏不掩饰的激情与新鲜度。 电影中的人物面对人与事,爱就爱了,做就做了,电光石火,没有多余解释,没有一味压抑自我,为的是不想错过生命的瞬息而逝。这两部电影都有着一种刻骨铭心、荡气回肠的激越与张扬。 4 文德斯1976年拍摄的《公路之王》,是一部你一旦看过,就不会忘记的电影,不会忘记这样一场漫长而特别的公路之旅。 公路上收纳着一个个生活失意者,流浪逃离迷失寻找,也许他们不知道自己丢失了什么,又要寻找什么,可还是不由自主要去寻找。片中的配乐令人着迷,有摇滚乐、爵士乐,有用滑音演奏的吉他声。在文德斯的电影中,音乐和故事、人物同样重要。 文德斯对自己电影中人物的身世、经历几乎没有什么交代,每个人物身上都有着谜一样的气息,但他们所遭遇经历的生命之痛生活之苦,却使你感同身受。 抛开为其赢得盛名的《德州巴黎》、《柏林苍穹下》和《咫尺天涯》不说,单是这一部电影就能使你爱上文德斯,爱上他的拍摄手法和情感触角,爱上他对生命与自由的思考,对诗意的探寻,对视觉审美的无尽追求。 看这部电影像是跟文德斯一起经历了一场酣畅无比的旅行,一场旅行看似什么都没有改变,其实已改变许多,人们正以踏上旅途的方式寻回自我。 那些在路上遇见又失散的人啊,愿你梦想成真。 5 在远大地下好百客快餐等自己点的铁板面,见一旁点了煎饺和炒菜的年轻老外,正费劲地用筷子夹着饺子,瞧他使筷子的不熟练劲儿,就想起自己用刀叉时的样子。 过道处一个两三岁大的男孩,肩上背了一个小小的双肩包,包后面有一对蝴蝶翅膀,翅膀中间有一条带子,带子的一头攥在孩子身后的大人手上,那个大人不知是孩子的姥爷还是爷爷,孩子要跑起来,老人怕他不小心摔着,就在他后面拽一拽,控制着孩子动作的幅度。孩子回过头看着老人笑,随即又转过头继续自己的“探索”。 6 我们在城市之外寻找旷野,寻找森林,寻找可以放胆呼吸的地方,其实是在寻找精神的绿地。 坐车去江北呼吸城外的空气,那里有蘑菇、青草、树木混合的气息,金黄色和淡紫色的野雏菊像刚刚沐浴后的少女般清新,花色橘红花瓣上有斑纹的鸟扇花开得袅娜多姿,“草木的样子,其实就是人的样子”。喜鹊、麻雀,还有叫不出名字的鸟在林中在小岛上过得悠哉游哉。 少人走的林中小径不时有鸟栖落觅食,走着走着听到一阵敲打声、电钻嗡嗡转动声,有人在修理林中的小木屋。 7 “我在每个清晨再生”,起床后快速洗漱,穿好牛仔短裤和T恤,背起双肩包出门,逛早市。 夏秋之晨逛早市,是乐事一件。一年中只有这会儿的柿子最好吃最有味,“贼不偷”、“毛桃”、草莓柿子、奶柿子、花皮球柿子、春桃、花生柿子,挑了又挑,多到拿不动,因为家里有个爱吃柿子的“大吃包”。 一入秋,韭菜又变得有味儿,一次买两捆,想不妨再烙几次海米鸡蛋韭菜盒子。豆角和茄子也要趁这时多吃一点,卖小园菜的老人说,用不了几天,豆角和茄子就老啦。眼瞅着小白菜小生菜和香菜,都不如前些时候那么水灵。 8 雨说好要来,风也说好要来,都没来,不知它们为什么事耽搁了。白天感觉燥热,只有一早一晚的凉快才是早秋的特供品。 你一次次将我从自己的世界中叫出来。但每次我都不让自己走太远,怕一转身就找不到回去的路。 入夜人们仍在街边以啤酒小串儿纳凉,7点过后的北方秋夜最为舒服,空气中飘散着烤肉、烤蒜蓉生蚝的香气和烤尖椒的辛辣气。 站在阳台上看到凌晨1点多的月亮被淡淡的云罩上了一层窗纱,达达送餐的电动小摩托还在街上飞驰,这时候还有人在点餐。 听到八月之秋的蛐蛐在叫,叫出一丝丝凉意,一个句子从深夜醒到黎明。
最后修改于 2017-08-19 14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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